基本信息
标准名称: | 林业机械 便携式割灌机和割草机 安全要求 |
英文名称: | Forestry machinery—Portable brush cutters and grass trimmers—Safety requirements |
中标分类: | 农业、林业 >> 农、林机械与设备 >> 营林机械与机具 |
ICS分类: | 农业 >> 农业机械、工具和设备 >> 林业设备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5-04-25 |
实施日期: | 2005-11-01 |
首发日期: | 2005-04-25 |
作废日期: | 1900-01-01 |
主管部门: | 国家林业局 |
提出单位: | 国家林业局 |
归口单位: | 全国林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国家林业局哈尔滨林业机械研究所、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公司 |
起草人: | 张睿、张卫国、赵大伟、王振东、许泣祥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5-11-01 |
页数: | 16开, 页数:23, 字数:44千字 |
计划单号: | 20000207-Q-432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以内燃机为动力的侧挂便携式割灌机和割草机的设计和结构方面的安全要求及其检验方法。本标准不适用于背负式割灌机、割草机和草坪修边机或装备有非整体金属刀片结构的割灌机。本标准叙述了消除或减少使用割灌机和割草机所产生的各种危险的方法,规定了由厂家提供的有关安全操作方面的资料要求。本标准虽未提出关于减少噪声和振动的技术要求,但给出了减少这些危害的不同方法,厂家可通过专业书籍或专门机构运用现有的各种减振和降噪技术。表A.1中包括本标准提到的一些重大危险,同时也给出了本标准中未提到的一些危险。本标准不涉及割灌机和割草机对环境的危害。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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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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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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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 农业 林业 农 林机械与设备 营林机械与机具 农业 农业机械 工具和设备 林业设备